当前位置: 首页>>团学工作>>日常管理>>正文

关于我院遴选学生党员发展对象的通知



作者:     点击数:     更新时间:2016年03月14日 09:37 




关于我院遴选学生党员发展对象的通知

院系各学生党支部、团支部、各班级:

为切实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,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,按照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的要求,根据我校党委组织部关于2016年发展党员工作要点,我院党委依据校党委有关要求和《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党委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细则》研究决定遴选20名党员发展对象,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遴选对象

参加过我校党委党校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并取得结业证书,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、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。

二、选拔要求

1、      经过培养思想政治水平有较大提高,政治立场坚定,拥护党的纲领、方针和政策

2、      参加我校党委党校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,并在结业考试中成绩良好

3、      符合《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细则》中第三章第十三条、第十四条有关规定

4、      学习成绩优良,最近一年内无补考现象

5、      积极靠近党组织,认真完成党组织交代的任务,在院系中表现优秀,无违规违纪等现象

三、有关步骤

1、      采用个人申请的方式。符合相关条件者自行下载《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党委学生党员发展对象申请表》(附件),并按照有关要求填写党支部审核栏以上相关信息

2、      申请人所在团支部召开班级座谈会,就申请人的入党问题征求班内同学意见并记录汇总形成座谈会记录

3、      团支部将申请人填写好的《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党委学生党员发展对象申请表》和相应的座谈会记录于201631815:00—18:00交至院系党委学生党务办公室201

4、      党支部审核由各学生党支部组织委员于2016321日前审核完毕

5、      学生党务办公室审核由学生党务办公室组织发展部负责,并最终确定18名党员发展对象名单和2名备选名单,并进行公示。

6、      325日前后由院系党委审核,确定最终名单。

 

 

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党委

2016314




上一条:关于2016年春季党员发展对象答辩的通知

下一条:资环学院学生党务办公室人员变更通知

关闭

安阳师范学院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