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规范学校学籍管理工作,依据《安阳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学校转专业实施细则)相关规定,结合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实际,特制定本细则。
一、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学校转专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,以下情况的学生,不允许转专业。
1、高考为文科考生,申请转入单独理工类招生的专业;高考为理工科考生,申请转入单独文科类招生的专业;
2、专升本以及对口升学等属于特殊招生形式的;
3、跨学历层次、跨录取批次申请转专业的;
4、录取时确定为定向、委托培养的;
5、其他无正当理由的。
二、符合学校转专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,同时符合为下列条件的,可以申请转入:
1、高考分数不低于本学院录取最低分数线,并符合学院有关专业的单科分数线等有关要求;
2、通过学院笔试和面试,政治素质过硬,爱校荣校,诚实守信,身心健康,视力符合转入专业的要求,能够达到我院校内学习和校外实践、实习等有关要求。
三、符合学校转专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,同时符合为下列条件的,可以申请转出:
1、经调剂录入我院的学生,高考成绩须达到转入学院最低录取分数或转入学院对高考成绩、单科成绩的相关要求;
2、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确有兴趣和专长,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;
3、入学后出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,经校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,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;
4、确有某种特殊困难,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;
5、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要情况的发展变化,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。
四、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在学院规定时间提交《安阳师范学院在校生转专业申请表》,逾期视为放弃。学院要做好转专业学生的把关,认真审核学生申请材料,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谈话,深入了解申请转出、转入学生的情况,杜绝学生转专业盲目跟风行为。
五、学院根据当年班级限额和招生计划的情况确定转入学生人数。对符合转专业要求的学生,经学院党政联系会议研究同意后,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,进行相关审批手续,其他时间不予受理。
六、经转出、转入学院签字同意和学校审定批准转专业的学生,于2024-2025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第一周向上级部门进行备案后,由转入学院到学生处学生科统一领取《转专业通知单》,并通知转专业学生及时到转入学院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。
七、学院不接收未经学校审核批准的转专业学生(以转专业通知单为准)。未经学校批准的学生,应当参加原所在专业的学习。学生擅自放弃原专业到其他专业听课,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。
八、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学号不变,执行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成学业。对于已修课程的学分,按照转入专业标准进行认定,应修而未修的课程须重新修读。
九、本细则由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负责解释。
附件1: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各专业拟接收学生人数上限
专业 |
拟接收学生人数 |
地理科学 |
8 |
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|
8 |
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|
8 |
旅游管理 |
15 |
附件2: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
组长:何方 焦士兴
副组长:秦光仁 刘青利 张建伟
成员:池媛 程鑫
资环环境与旅游学院
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